新華社杭州12月30日電(記者 岳德亮)記者從浙江省有關部門了解到,浙江省決定對各設區市政府實行節能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對超額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的部分,每節約1噸標準煤獎20元;對未完成考核目標部分,每超出1噸標準煤罰20元。
浙江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浙江省節能目標考核獎懲的標準根據各市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下降率指標測算確定。同時,要求各市級政府也要建立對所屬縣(市、區)的節能目標考核制度,出臺相應的獎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