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抓住財政資金、權力運行和群眾利益三個重點”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談2012年審計工作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張曉松)2012年是我國抓住和用好戰略機遇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一年。作為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審計將關注哪些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併發揮什麼樣的重要作用?帶著這些問題,記者8日專訪了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
劉家義表示,今年的審計工作將在全面深化財政、金融、企業、經濟責任、資源環境和涉外等各項審計過程中,切實抓住財政資金、權力運行和群眾利益三個重點,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當好公共財政的“衛士”,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作出更大貢獻。
問:我們注意到,審計署近來提出,要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促進完善國家治理。對公眾來説,這是一個比較新的理念,您能否具體介紹一下?
答:近年來,在總結經驗和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認識到,國家審計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這個大系統中一個內生的具有預防、揭示和抵禦功能的“免疫系統”,國家治理的需求決定了國家審計的産生,國家治理的目標決定了國家審計的方向,國家治理的模式決定了國家審計的制度。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科學審計理念,始終站在國家治理的高度謀劃審計,著眼國家治理的目標部署審計,圍繞國家治理的任務實施審計。
通過審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在經濟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揭示和反映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在維護國家安全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在責任、法治、效能、陽光政府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提高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管理水平,在和諧社會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在文化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資源環境的保護和利用,在生態文明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體制機制創新,在深化改革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堅決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在廉政建設上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在國家治理的背景下考慮和部署審計工作,能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好地發揮審計的作用。
問:審計工作涉及財政、金融、企業、民生等各個領域,可謂千頭萬緒。那麼,在今年的審計工作中,審計署是否確定了一些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
答:是的。今年是我國抓住和用好戰略機遇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一年,審計任務總體上比較繁重,關鍵是加強統籌,抓住重點,提高效率。一是要把握好著力點,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加大對重大風險隱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加大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力度。二是要在全面深化財政、金融、企業、經濟責任、資源環境和涉外等各項審計的過程中,切實抓住財政資金、權力運行和群眾利益三個重點。三是要科學組織,合理配置審計資源,加強審計過程控制,做好審計結果的綜合和利用,確保各項審計規範有序推進。
總的要求是,緊扣科學發展主題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圍繞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密切關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堅持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當好公共財政的“衛士”,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作出更大貢獻。
問:您剛剛提到,審計要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當好公共財政的“衛士”。請您詳細談一談,審計機關在促進財政資金合理高效使用上將開展哪些工作?
答:預算管理的改革和規範,要求審計相應地調整和深化。當前,一是要不斷深化對財政管理情況的審計,關注財政收入、支出和分配以及有預算分配權部門職責履行等情況,特別是財政超收增收和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情況,促進加大對“三農”、教育、醫療、社保、文化等社會事業的投入力度,推動落實結構性減稅等政策。二是要強化對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的審計,關注預算編制、執行、調整、決算和公開等環節,特別是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追加調整的規範性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推動所有政府性收支納入預算管理,促進節約公共資金,增強預算的公開透明度。三是要加強對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特別是加大對在建和續建工程的跟蹤審計力度,確保資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問:近年來,審計機關一直致力於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累計已對40多萬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今後,審計機關在這方面有沒有進一步的措施?
答:我們認為,為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項審計都要把握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把守法守規守紀盡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進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
同時,要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力爭在審計的深度和質量上有新的突破。一是要改進經濟責任審計方式,逐步擴大黨政領導幹部同步審計,推進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專項審計的統籌結合。二是要區分不同類別領導幹部,探索各有側重的審計內容、方法和標準,在全面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執行方針政策和遵守財經法紀等情況的基礎上,對黨政領導幹部,重點關注財政、土地、節能減排、社會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情況,特別是地方政府性債務、財政資金用於過度超前建設和形象工程等問題;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部門領導人員,重點關注金融經營管理、業務創新發展、監管職責履行等情況;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重點關注重大決策、對外投資、資産處置、招標採購、自主創新、結構調整和內部管理等情況。三是要逐步健全審計評價體系,力求體現人格化和責任化的特點,分清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現任責任與前任責任、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觀因素與客觀原因等界限,切忌簡單地將部門單位的問題,特別是下屬單位的問題直接歸為個人責任。
問:您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提到,2011年,全國共審計民生項目1萬多個,涉及專項資金2萬多億元。今年,在民生領域,審計署又確定了哪些重點項目?
答:中央提出,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辦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注重提高發展的包容性。貫徹落實這些部署,國務院要求審計機關切實發揮監督作用,加強對社會保障、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重點資金和項目的審計監督,重點是集中力量組織好三個重大項目。
一是對社會保障資金進行全面審計,摸清資金規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揭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完善制度、規範管理的建議;二是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進行跟蹤審計,跟蹤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設計和質量、住房分配和後續管理以及退出機制的建立等情況,保證中央部署和要求落實到位;三是對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弄清佈局調整相關政策措施的執行和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情況和問題,積極提出對策建議。
這些項目關係到人民群眾能否共享改革成果,關係到能否逐步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我們一定要從講政治和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實抓好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