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 林暉、董峻)記者12日從農業部獲悉,農業部會同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日前批復了北京市大興區等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為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農村産權制度改革等探索新路。
農業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司長張紅宇在12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此次批復的2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中,北京市大興區、河北省玉田縣、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縣、湖南省沅陵縣、廣西壯族自治區田東縣等6個試驗區承擔農村金融改革試驗任務;上海市閔行區、浙江省溫州市、湖北省武漢市、大連市甘井子區等4個試驗區承擔農村産權制度改革試驗任務;黑龍江省克山縣、安徽省宿州市、山東省棗莊市、廣東省雲浮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等6個試驗區承擔創新現代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改革試驗任務;山西省朔州市、江蘇省蘇州市、江西省南昌縣、河南省新鄉市等4個試驗區承擔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試驗任務;雲南省開遠市、陜西省吳起縣等2個試驗區承擔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試驗任務;貴州省畢節試驗區承擔創新支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試驗任務;安徽龍亢農場承擔創新墾地合作發展模式改革試驗任務。
據了解,農村改革試驗區將堅持超前探索、創新制度,重點突破、配套推進,統一指導、地方為主,先行先試、封閉運行的基本原則。要求有關部門對試驗區有關工作適當放權,在試驗工程中允許突破某些政策和體制,並在符合規劃、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對試驗區有關項目建設優先給予支持。
農業部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主任宋洪遠介紹,我國農村改革試驗區自1987年起建立,在本次試驗區和試驗項目調整之前,陸續建立了30多個農村改革試驗區,圍繞農村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了20個主題、上百個試驗項目。其中,貴州湄潭農村土地承包改革試驗、安徽太和農村稅費改革試驗、河南新鄉糧食流通改革試驗等探索和實踐為指導全國改革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