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李元平16日通報了煙花爆竹和室內加熱器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在被抽查的418個批次的産品中,共有106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李元平當天在質檢總局召開的例行發佈會上説,近期,國家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春節熱銷的煙花爆竹和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內加熱器2類産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共抽查了12個省份304家企業生産的418批次産品,其中312批次産品符合標準規定、106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其中,煙花爆竹共抽查了9個省份204家企業生産的318批次産品。抽查發現,有63家企業生産的80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涉及標誌、引火線、發射筒壁厚、燃放性能等。另有2家企業違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分別是內蒙古敖漢旗安泰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和陜西蒲城縣虹橋花炮有限公司。
其中,室內加熱器共抽查了6個省份100家企業生産的100批次産品。抽查發現,有26家企業生産的26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涉及接地措施、發熱、結構、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輸入功率等。
李元平指出,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份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違法拒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以上抽查結果中涉及的具體情況,公眾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查詢。
他還介紹説,去年國家質檢總局繼續加大國家監督抽查力度,共抽查了全國1.9萬家企業生産的2.1萬批次産品,産品範圍涉及食品、消費品、建材、農資等156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