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17日電(記者周蕊)記者17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1年上海市各調解和仲裁機構共處理結案勞動人事爭議8.39萬件,為當事人追索勞動報酬及挽回經濟損失6.97億元。
據介紹,構築企業預防協商機制夯實爭議源頭防線、推進調解組織規範發展落實基層調解功能、提升仲裁公信力著力發揮息訟止爭職能,這三項制度是上海勞動仲裁“給力”的重要推手。
其中,建設“防患于未然”的預防機制是上海勞動仲裁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2011年,上海各級人社部門、工會、企聯和工商聯積極探索企業勞動爭議預防機制建設,在總結全國示範企業上海鍋爐廠有限公司和上海重型機器廠有限公司示範經驗的基礎上,選擇了47家不同類型企業(工業園區)作為勞動爭議預防協商調解示範企業,積極探索本市不同類型企業勞動爭議預防協商調解的有效機制,為構築本市勞動爭議源頭防線夯實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