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 吳晶)記者近日從教育部獲悉,經有關部門會審,教育部組織編制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已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發佈,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主要由總則,建設規模與建築項目構成,學校佈局、選址、校園規劃與建設用地,校舍建築面積指標,校舍建築標準等五方面內容組成,具體規定了特殊教育學校校園建設用地面積與校舍建築面積指標和建築標準。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是為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決策服務和合理確定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校園規劃設計和建設規劃用地的依據,也是審查項目設計和監督檢查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尺度。
這位負責人指出,《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的發佈施行,是國家重視特殊教育的體現,必將對促進特殊教育的科學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學校的建設水平起到積極作用。
據統計,2010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1706所,在校生42.56萬人。2010、2011年,中央共安排41億元,支持中西部地區新建、改擴建特殊教育學校100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