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5日電(記者岳德亮)在“十二五”期間,浙江省將健全完善孤殘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殘兒童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實現城鄉統籌。
記者25日從浙江省發改委、省民政廳了解到,“十二五”時期,這個省集中在機構供養的孤兒,將按不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的70%確定養育標準,社會散居的孤兒,按集中供養的60%確定;孤殘兒童的醫療保障,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仍有不足的,實施醫療救助。
浙江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要建立孤殘兒童財政專項資金,省財政對各地給予一定補助。
浙江省發改委、省民政廳提出,將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溫州市、台州市和麗水市等3個設區市綜合性兒童福利機構建設任務,新建、改擴建一批縣(市、區)兒童福利機構,不斷提高兒童福利機構養護、醫療、康復、教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