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胡浩)衛生部2日公佈《居民健康卡管理辦法(試行)》,推動實現居民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就診“一卡通”。
居民健康卡是基於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可用於居民身份識別、個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儲、實現跨區域跨機構就醫數據交換和費用結算等。
衛生部表示,管理辦法的出臺旨在規範居民健康卡發行、製作、應用和管理,使居民擁有唯一的、全國通用的居民健康卡,實現居民個人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衛生信息資源共享和動態更新。
根據《居民健康卡管理辦法(試行)》,衛生部負責制訂居民健康卡標準規範,以及發行和應用的授權管理。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省(區、市)居民健康卡的發行和應用,發行對象為本地常住人口。
為方便居民使用,在保持主要功能、標準規範、密鑰體系、管理主體都不變的前提下,經衛生部同意,各地還可將居民健康卡與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務卡“多卡合一”。
根據衛生部《2012年衛生工作要點》,今年全國將加快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工作,啟動各省份試點工作,以點帶面,逐步推開,實現標準統一、全國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醫和進行個人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