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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協委員呼籲:關注失地農民“三難”現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03日 16時4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2月3日電(記者王曉明)“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突出,務工就業難收入較低,被徵土地補償還往往不到位、標準不明確。”吉林省政協委員、省九三學社副主委張賽民説,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徵用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不可避免,應正確處理和解決好被徵地農民家庭生産和生活持續發展問題。

    正在召開的吉林省“兩會”上,不少政協委員關注失地農民的安置以及由此産生社會穩定問題。農工黨吉林省委員會在一份團體提案中説,目前失地農民的産生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行為的規劃性徵地,二是農民自發性的土地流轉。

    據吉林省農業經營管理總站統計,從2005年至2011年4月,全省共徵用農村土地6.5萬公頃,涉及農村家庭28.6萬戶,按全省被徵地農戶每戶平均3.5人計算,被徵地人數應在100萬人左右。“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突出,據吉林省社保局統計,截止到2011年6月末,全省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僅1.6萬人。”張賽民説。

    記者在吉林省採訪發現,進城務工的失地農民就業困難,收入較低。受到文化水平、謀生技能的限制,加上全球經濟形勢衝擊沿海中小企業發展,一般性工作崗位減少,他們只能用有限的土地補償款作為生活消費基金,長期下去將轉化成城鎮新的貧困人口。

    “被徵地農民的土地補償不到位、標準不明確。”張賽民説,徵地過程中,農民缺少話語權,加上工業用地與城鎮用地、國家建設用地與地方用地補償標準不一,往往出現佔地補償拖欠、價格不一現象。據吉林省農經站統計,2009-2011年全省共拖欠農民徵地補償款6.5億元。

    委員們建議,今後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形成制度化,降低政府和社會經濟負擔;正確指導被徵地農民向市民化方向轉型,讓他們儘快融入城鎮居民群體;引導被徵地農民理性消費,讓他們儘快學會科學理財發展家庭經濟;探索工業和農業相結合的土地入股、農民入企新方式。建議本著農民自願、主動的原則,讓被徵地農民參與工業化全過程,使土地真正成為保值增值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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