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西柳州2月3日電(記者 李斌)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3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稱,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存在非法生産、非法經營、違法排污行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兩家企業與龍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關係。
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新聞發言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巡視員馮振年説,兩家企業分別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
經查,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下稱:鴻泉廠)以隱蔽方式進行非法生産、非法經營。2009年12月,這家企業在轉手後,擅自將原來立德粉和硫酸鋅生産工藝改變為濕法提銦生産工藝,從湖南等地購入主要生産原料,打著生産立德粉的名義進行粗銦生産。該廠不掛牌閉門生産,整個生産工藝和流程佈置均精心策劃,掩人耳目。其主要原料和出廠産品均用工業鹽包裝袋偽裝運輸,並向本地工人隱瞞産品和原料名稱;全廠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均為外地人,敏感車間用鐵門鎖著,由專人負責,其餘工人不允許進入敏感車間;主要輔料如硫酸、鹽酸的運輸車輛根本不能進入廠內,而從廠區圍墻外經過管道注入車間使用。
調查顯示,鴻泉廠沒有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將大量高濃度重金屬廢水、廢渣非法排放。該廠內建有10多個大儲液罐,將含有高濃度鎘、砷、鋅等重金屬的強酸性廢液暫存于儲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濃度鎘污染物的廢水,並將設有暗管的地下溶洞用鋼筋混凝土蓋板掩蓋,規避監管。現場監測結果顯示,該廠儲液罐中的貯存液鎘濃度極高。
“鴻泉廠沒有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利用溶洞惡意排放含高濃度鎘污染物的廢水,造成龍江河鎘污染事故,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馮振年説。
經查,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下稱:金河冶化廠)渣場未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建設,滲濾液對周邊地下水、土壤帶來嚴重污染。金河冶化廠渣場的浸出渣和壓濾渣均屬於危險廢物。結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鎘濃度嚴重超標。金河冶化廠將浸出渣、凈化渣等危險廢物和其他一般固體廢物混雜堆放于渣場,未按規定做到分類分區堆放;渣場未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渣場防滲、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滲濾液對周邊地下水、土壤存在嚴重污染。對渣場滲濾液的監測結果表明,鎘含量嚴重超標。
調查顯示,金河冶化廠通過岩溶落水洞將鎘濃度超標的廢水排放入龍江河。該廠排水溝通向廠區內山邊的溶洞。由於渣場未落實“三同時”,部分廢渣滲濾液及廠區面源污水通過該排水溝流入溶洞。監測結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鎘濃度嚴重超標。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鎘含量嚴重超出《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馮振年説,基於兩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自治區環保廳已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目前,污染原因調查組還在進一步對河池轄區涉重金屬生産企業進行排查。下一步,廣西將全面徹底地排查涉重金屬企業,對違法企業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確保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