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7日電(記者 魏飚)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山西省對31984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面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治理範圍達到100%,為期三年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共發現2166家單位存在“小金庫”問題2362個,涉及“小金庫”金額6.2億元。
2009年以來,山西省共抽調3045人次,組成583個檢查組,對山西省11254個單位開展了兩次大規模的重點檢查,共發現2166家單位存在“小金庫”問題2362個,涉及“小金庫”金額6.2億元;共收繳財政資金1.45億元,補繳稅款5780.23萬元,退還和追回違規支出資金1782.68萬元;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403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其中,行政處罰47人,組織處理70人,黨紀政紀處分27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人。
山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小金庫”易發多發的勢頭。三年來,山西省本著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原則,通過對“小金庫”問題的深入剖析、系統研究、查明原因、找準癥結,穩步推進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積極推進體制改革完善制度,已經初步建立起符合省情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