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薄弱領域支持 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談2012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新華社記者劉詩平) 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在農村金融服務方面,突出強調要“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9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銀行業落實一號文件精神,將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確保涉農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將信貸資金更多投向薄弱領域,加大農村金融産品服務創新。同時,推動大中型銀行積極為農服務,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機構。
確保涉農貸款實現“兩個不低於” 信貸資金更多投向薄弱領域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信貸增速總體保持較低水平前提下,銀行業將大力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堅決限制對“兩高一剩”和落後産能行業的信貸投入,騰出資金和規模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將有限的信貸資源重點投放到在建工程、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確保實現涉農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順應“三農”發展變化,科學確定支持重點,將信貸資金更多投向薄弱領域:優先保證糧食生産和“菜籃子”産品供給信貸需求,大力支持科技興農和農業科技推廣運用,大力開展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積極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不斷探索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新途徑。
推動大中型銀行為農服務 鼓勵在金融機構空白鄉鎮設網點
“堅持商業可持續與社會責任兼顧原則,推動大中型銀行積極履行為農服務義務。”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説,將著力督促和引導大中型銀行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力度,不斷加大對農業科技和農村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支農服務能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
大中型銀行要著力提高縣域機構經營活力,建立與縣域業務特點相一致的決策機制和審批流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和質量。特別是農業銀行,要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三農”服務機制,以“村村通”和惠農卡為重點,繼續增強農村基礎金融服務能力;郵儲銀行要發揮網絡優勢,為廣大村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大力發展小額貸款等涉農零售貸款業務,發展批發貸款業務加大對“三農”和農村小微企業信貸支持;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拓寬支農服務領域,大力開展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業務,加大對農田水利設施、農業科技創新、生態環境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放力度。同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
鼓勵大中型銀行在金融機構空白鄉鎮設立網點和小企業專營機構,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深化農信社改革 積極培育發展村鎮銀行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將繼續推進農信社深化改革,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穩定,推進産權制度改革,不斷加強內控治理,促進支農服務能力的提升:實施戰略導向監管,確保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始終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全面實施支農服務承諾制度,持續監管承諾落實情況;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的容忍度,結合涉農貸款的季節性特點,實施彈性存貸比要求;加快建立支農服務考核評價體系;督促建立支農導向績效考核機制。
同時,2012年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準入政策,把村鎮銀行培育發展工作抓實抓好。著力探索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新路,不能簡單複製發起銀行的模式。嚴控區域佈局,重點引導在中西部農村地區組建,推動在鄉鎮增設網點,同時更突出本地化,更多地吸收當地企業和個人參股。
在深化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上,對目前尚不具備設立標準化網點條件的少數鄉鎮,不斷優化多種形式的簡易便民服務;對已實現機構網點和服務覆蓋的鄉鎮,繼續在服務深度、廣度、密度上下工夫;對鄉鎮以下農村地區,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做好延伸服務;切實加強新覆蓋機構網點內控管理,嚴防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
加大産品服務創新 加強涉農信貸投向監管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全面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勢下緩解農村和農民“貸款難”的有效手段。各級監管部門要積極引導推動銀行業機構不斷加大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力度:積極創新量體裁衣式的金融産品,更好滿足實體經濟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多樣化需求;針對農村各類經濟主體缺乏有效抵質押的現實狀況,探索實踐多種形式擔保模式;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創新。
同時,銀監會要求農村金融機構紮實做好涉農信貸風險防範。監管部門加強涉農信貸投向監管,確保涉農信貸資金投入實體經濟。對部分資本充足率低、不良率高的機構,以及部分存在流動性壓力的機構,加強流動性風險監測,嚴格控制業務擴張,防止出現擠兌事件。不斷完善符合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業務特點的差別化監管政策,在主要監管指標監測考核方面適當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實行適度寬鬆的市場準入、彈性存貸比政策。
此外,銀監會將積極協調完善相關政策,加快構建促進支持“三農”金融服務的政策扶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