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完成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白瀛、程卓)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我國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將於2015年基本完成。
綱要説,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宏偉目標,全面落實到2020年文化改革發展的總體部署,到2015年,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不斷推進,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進一步鞏固;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完成,文化體制機制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力促進文化科學發展。
主要目標還包括: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城鄉居民能夠較為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現代文化産業體系和文化市場體系基本建立,文化産業增加值佔國民經濟比重顯著提升,文化産業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明顯增強,逐步成長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文化産品創作生産體系不斷完善,高素質文化人才隊伍發展壯大,內容創新和傳播能力大大增強,精神文化産品和社會文化生活豐富多彩,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逐步形成。
主要目標還包括:技術先進、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更加完善,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現代文化産品流通網絡逐漸形成;重點媒體國際傳播能力不斷增強,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國際地位相匹配的媒體國際傳播能力逐步形成;主要文化産品進出口嚴重逆差的局面逐步改善,形成以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開放格局;全民族文明素質明顯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
我國將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全過程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白瀛、左元峰)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要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産全過程。
綱要説,要堅持正確創作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熱情謳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生動展示我國人民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和創造歷史的輝煌業績。
綱要説,要堅持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營造積極健康、寬鬆和諧的氛圍,提倡不同觀點和學派充分討論,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
綱要説,要把創新精神貫穿文化創作生産全過程,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五四運動以來形成的革命文化傳統,學習借鑒國外文化創新有益成果,兼收並蓄、博採眾長,增強文化産品時代感和吸引力。
綱要説,要建立健全有利於文化工作者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營造有利於文化創新的良好環境。建立以文化生産單位和個人為主體、以優秀文藝作品的市場化開發為重點、以完備的産業鏈和完整的價值鏈為依託、以版權保護為保障的文化創新機制。
綱要説,要敏銳反映社會實踐的新領域、表現主體的新變化和受眾的新要求,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手段推動形式創新,催生新的文藝品種,增強文化産品的表現力、感染力和傳播力。
我國將吸納基層群眾參與管理國家興辦的博物館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白瀛、程卓)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我國將吸納基層群眾參與管理圖書館、博物館等國家興辦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綱要説,要深化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按照國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科學界定文化事業單位的性質和功能,突出公益屬性、強化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全面推進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服務規範,加強績效評估考核。
綱要説,國家興辦的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美術館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創新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探索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吸納有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基層群眾參與管理。
綱要説,要深入推進黨報黨刊發行體制改革和電臺電視臺制播分離改革,進一步完善管理和運行機制,不斷擴大主流媒體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推動一般時政類報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能力。
我國將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産業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白瀛、左元峰)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在國家許可範圍內,要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産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産業園區建設。
綱要説,要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産業和繁榮市場方面發揮主導作用。
綱要説,在國家許可範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産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産業園區建設,在投資核準、信用貸款、土地使用、稅收優惠、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和申請專項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
綱要説,要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引導他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文化産業投融資體系,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源的對接。推動條件成熟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公司通過並購重組做大做強。
政府將採取多種措施鼓勵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白瀛、左元峰)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將採取政府採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
綱要説,要加強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建設並完善向社會免費開放服務。鼓勵其他國有文化單位、教育機構等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各類公共場所要為群眾性文化活動提供便利。
綱要説,要把主要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項目、公益性文化活動納入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採取政府採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國家投資、資助或擁有版權的文化産品無償用於公共文化服務。
綱要説,要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總量,縮小城鄉文化發展差距,以農村和中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強縣級文化館和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設,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和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擴大覆蓋、消除盲點、提高標準、完善服務、改進管理。
推進城鎮化建設和舊城改造要高度重視保護文化遺址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璩靜、隋笑飛)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在推進城鎮化建設和舊城改造中,要高度重視保護文化遺址。要加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遺址等保護規劃編制,加強國家重大文化遺産地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
綱要指出,要推動文化遺産信息資源、數字資源開發利用,提升中華文明展示水平和傳播能力,鼓勵對工業遺産、文化景觀、考古遺址公園進行綜合開發利用。加強文化遺産保護宣傳,深入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依法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推動文化遺産教育與國民教育緊密結合。深入挖掘民族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
綱要提出,要促進文化遺産資源在與産業和市場的結合中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鼓勵各地積極發展依託文化遺産的旅遊及相關産業,發展特色文化服務,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動品牌。
建立文物鑒定準入和資格管理制度 引導規範民間收藏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璩靜、張雲龍)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加強文物市場法規體系建設,建立文物鑒定準入和資格管理制度,引導規範民間收藏,強化文物安全防範設施,提高文物安全防範能力。
綱要提出,要健全文物普查、登記、建檔、認定制度,開展可移動文物普查,編制國家珍貴文物名錄,加強世界文化遺産、大遺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維修、巡察養護及管理機構建設,開展工業遺産、元代以前木構建築、鄉土建築、文化線路、文化景觀等文化遺産的調查與保護,加強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和文物保護,加大館藏文物、水下文物的保護力度,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綱要提出,要加強中華文明起源研究和成果宣傳,在考古研究中積極應用高新技術,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建設,編制保護規劃,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
鼓勵具有競爭優勢和經營管理能力的文化企業對外投資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璩靜、胡龍江)15日發佈的《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指出,擴大文化企業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鼓勵具有競爭優勢和經營管理能力的文化企業對外投資,興辦文化企業,經營影院、出版社、劇場、書店和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
綱要提出,鼓勵從事具有中國特色的影視作品、出版物、音樂舞蹈、戲曲曲藝、武術雜技和演出展覽等領域的文化企業採用多種形式開拓海外市場。吸收外資進入法律法規許可的文化産業領域。鼓勵文化單位同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學習先進製作技術和管理經驗。
綱要還指出,要完善《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仲介機構,形成一批有實力的文化跨國企業和著名品牌。扶持文化企業開展跨境服務和國際服務外包,生産製作以外需為取向的文化産品。擴大版權貿易,保持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出口持續快速增長,支持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等出口,擴大印刷外貿加工規模。扶持優秀國産影片進入國外主流院線,國産遊戲進入國際主流市場,數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場,開發一批在境外長期駐場或巡迴演出的演藝産品,逐步改變主要文化産品進出口嚴重逆差的局面。
綱要提出,加強國際文化産品和服務交易平臺及國際營銷網絡建設,辦好重點國際性展會。發展對外文化仲介機構,培育專業貿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構建完整有效的投資信息平臺和文化貿易統計分析體系。積極參與國際文化貿易規則的制定。充分利用香港、澳門區位優勢,推動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