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節假日加班取得工資是否繳納個稅?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解答納稅諮詢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 何雨欣 侯雪靜)節假日加班取得工資是否繳納個稅?夫妻婚前財産婚後加名,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20日,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針對近一段時間納稅諮詢的熱點問題進行了統一解答。
節假日加班取得工資是否繳納個稅?
個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兩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資,是否屬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免繳個稅。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根據我國個稅法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併入工薪收入依法徵稅。”納稅服務司介紹。
拆遷戶主用拆遷補償款重購住房如何繳納契稅?
日常生活中,拆遷戶主用拆遷補償款重新購買住房的情況經常發生,那麼究竟該如何計算繳納契稅?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根據我國的稅收規定,對城鎮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
夫妻婚前財産婚後加名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原屬於夫妻婚前一方的財産,婚後如果加另外一方的名字,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按照我國現行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印花稅的徵稅範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我國印花稅的徵稅對像是産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産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婚姻法》規定,婚後約定一方的財産可以變為共同財産,所以夫妻婚前財産,婚後加名,是夫妻之間關於財産的一種處分行為,是夫妻之間對財産關係作出的一個約定,並不代表産權的變更,不是一般意義上所講的普通的贈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