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 劉德炳)最新出臺的《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城鎮建築應用管理辦法》規定,從3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城鎮居住建築應優先採用工業餘熱、廢熱作為生活熱水熱源,不具備採用工業餘熱、廢熱的,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城鎮建築應用管理辦法》旨在促進節能減排,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加快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在本市民用建築領域的應用。
根據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城鎮居住建築,賓館、酒店、學校、醫院、浴池、游泳館等有生活熱水需求並滿足安裝條件的新建城鎮公共建築,應當配備生活熱水系統,並應優先採用工業餘熱、廢熱作為生活熱水熱源。不具備採用工業餘熱、廢熱的,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並實行與建築主體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施工安裝、同步驗收交用。鼓勵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築通過改造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據介紹,北京市新建和既有居住建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且單位工程集熱器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的項目,建設單位可按照相關規定,向區縣住房和城鄉(市)建設委申報,經審核符合要求的,按照北京市有關太陽能熱水系統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一體化項目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有關規定的,建設單位可以向市或區縣住房和城鄉(市)建設委員會申請中央財政的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