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2月28日電(記者 劉海)28日,川、渝、滇、黔、藏等西南五省市環境保護部門與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在成都簽署環保全面合作框架協議,中央與地方環保部門將在信息共享、聯合督查、聯防聯控、作風監督、幹部交流、文化建設等六個方面加強合作。據悉,該協議也是我國西南地區首個區域性環保全面合作協議。
環境保護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任張迅介紹説,區域督查與地方環保部門在職能上應有所區分,職責和著力點不同,區域督查不能替代、包辦地方環保部門。此次西南督查中心與西南五省市簽訂框架合作協議,就是在改進監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監督效率,形成合力,共同服務環境保護。
根據協議,西南督查中心與西南五省市將全面開展信息和資源共享,包括環境規劃、總量減排、項目審批、專項行動、案件查辦、應急響應、環境輿情、監測數據、科研成果及專家庫等,並不斷深化業務合作,開展環保執法聯合檢查、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聯防聯控、環保專項課題合作研究等。
在合作機制上,西南督查中心及時將督查發現的問題和需由地方環保部門處理的問題抄送有關省市環保部門,有關省市環保部門也需及時將環保中長期規劃、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污染源監測等資料抄送西南督查中心。對跨區域、跨流域突發環境事件,雙方將建立環境輿情信息聯合監控處置機制,實現信息快速互通和聯合監控處置。
張迅表示,今年西南督查中心將圍繞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重點區域流域污染治理、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治理、環境安全風險防範、開發建設生態保護等涉及全國環保大局和西南地區科學發展的環境問題,進一步突出督查重點,增強督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