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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就2011年績效管理監察工作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02日 07時17分   來源:新華社

績效管理助力提升行政效能
——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就2011年績效管理監察工作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周英峰)2011年初,國務院批准成立由監察部牽頭的政府績效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負責指導和推動政府績效管理工作。一年來,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和監察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監察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就2011年績效管理監察工作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我們注意到,推行政府績效管理是監察部牽頭的一項新工作。為什麼要開展這項工作?

    答: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各級政府面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十分繁重,人民群眾對政府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期待和要求越來越高。如何運用有限的行政資源,正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提高行政效能,是各級政府都要認真對待並切實解決好的重要課題。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有利於進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正確履職的能力和水平;有利於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和機關作風,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為此,在總結一些地區和部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中央作出了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制度的決策。2008年底,國務院明確由監察部牽頭負責這項工作。2010年7月,經中央編委批准,中央紀委監察部增設了績效管理監察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政府績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問:2011年在政府績效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2011年是中央部署推行政府績效管理的第一年,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2011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了由監察部牽頭,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審計署、國家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為成員單位的政府績效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監察部,承擔具體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對成員單位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分工,對2011年工作任務進行了研究部署。監察部認真履行牽頭部門職責,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績效管理工作體制機制,統籌做好績效管理與其他考核考評工作的銜接與整合。

    二是加強實踐探索,部署開展政府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我國推行績效管理尚無固定模式可循,需要在實踐探索中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提高。2011年6月,經報國務院同意,選擇北京、吉林、福建、廣西、四川、新疆、杭州、深圳等8個地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等6個部門,部署開展了政府績效管理試點。半年多來,各試點單位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促進了機關效能建設和作風建設,有力推動了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目前,各試點單位正在組織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和試點工作中期評估。與此同時,監察部積極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探索開展績效管理,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23個省(區、市)開展了政府績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的實際效果。如,北京、廣西等地通過績效管理提高政府執行力;浙江、福建、安徽等地以績效管理為抓手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杭州、南京等地組織群眾評議評價政府績效等。

    三是圍繞主題主線,推動建立科學完善的績效考評體系和辦法。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有效管用、導向正確的考評體系和辦法是績效管理的關鍵。監察部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積極推動有關地區和部門完善考評體系、改進考評辦法、增強考評實效。各地區和有關部門緊密結合實際,把中央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要求細化、實化、量化為具體的管理指標,使職責任務更加明確,工作重點更加突出,過程控制更加有效,導向和激勵約束作用更加明顯。如,江蘇、廣東等地在經濟結構調整、科技創新等指標設計上賦予更多權重,引導各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湖南、廣西等地設置“為民辦實事”指標,引導各級各部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引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及中央企業更加注重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加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四是深入學習調研,加強對績效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幹部培訓。我們專門組織力量赴20多個地區和部門進行實地調研,多次召開專家座談會和理論研討會,與有關科研機構合作開展績效管理專題研究,提高績效管理前瞻性和針對性。考慮到政府績效管理工作起步較晚、基礎薄弱、發展不平衡,我們對各地績效管理工作骨幹進行集中培訓,為全面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奠定紮實基礎。

    問:對於群眾反映的一些地區和部門存在的行政效能低下問題,採取了哪些解決措施?

    答:提高行政效能、建設人民滿意政府,歷來是監察機關履行職責、服務政府建設的一個重要目標和抓手。著重從三個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是加強行政投訴中心建設,及時受理群眾投訴。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20個省(區、市)的監察機關建立了行政投訴中心或行政效能投訴中心,部分地區逐步形成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的行政效能投訴網絡,暢通了行政效能投訴渠道。

    二是加強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動態監控。不少地區和部門建立健全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權力運行過程進行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和風險防控,提升了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區、市)建立了電子監察系統,57%的市(地、州)、45%的縣(市、區)實現了省內電子監察系統的聯網;公安部、國土資源部等23個部門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問責力度。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以及作風飄浮、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及時予以糾正整改;對影響惡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推動機關作風轉變和效能提高。

    問:2012年,將採取哪些措施進一步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工作?

    答:根據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將進一步加大政府績效管理工作力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不斷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

    一是繼續深入推進績效管理試點,推動試點單位探索形成比較規範、科學有效、符合各自實際的績效管理模式,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二是支持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重大公共政策、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資金和專項工作的績效評估,探索實現績效管理常態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徑。

    三是研究制定推行政府績效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提出績效考評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指導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績效管理工作。

    四是加強績效管理監察,完善效能投訴中心建設,規範電子監察系統,加大效能問責力度,推動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有效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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