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6日電(記者 范超)廣東大力推進以公租房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根據廣東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今後廣東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為主體,除已批准立項的項目外,將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鼓勵各地發展小戶型公租房,將逐步對現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並軌”管理,只租不售。
根據這一方案,到“十二五”期末,廣東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到20%左右。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鼓勵以政府投資、社會投資、單位自籌、開發項目配建、産業園區集中配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等多種創新建設模式完成建設目標。
方案同時還公佈了保障對象的認定標準,城鎮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線標準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確定;住房困難標準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確定。
在戶型和租金標準上,方案確定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單位建築面積以40㎡為主,鼓勵各地發展低於30㎡的小戶型公租房。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5㎡。租金標準參照市場水平確定。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公租房的,當地政府將按照分檔補貼的原則給予租金補貼。
在資金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各級政府將公租房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通過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公租房的投入。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公租房建設的比例不低於10%。
除了減免稅費外,方案還鼓勵金融創新,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公租房投融資公司,作為統籌公租房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平臺。在公租房建設任務重、資金需求量大的城市,開展政府出資與社會籌資相結合的公租房股權信託基金融資試點,探索運用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加快推進公租房建設。通過商業銀行貸款、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渠道籌措各類低息、中長期貸款支持公租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