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多措並舉規範執法保障人權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史競男、鄒偉)《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記者日前從公安部獲悉,公安機關將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機制,採取多種措施規範執法、保障人權。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對於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推進國家民主法治進程具有重要意義,也對公安刑事執法工作和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對監管民警的教育,牢固樹立人權保障觀念。目前,全國已有超過2100個看守所實現對社會開放。全國看守所普遍實行在押人員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在押人員投訴調查處理機制和特邀監督員巡查監督機制,每個監室都設有緊急報警裝置和檢察信箱,保障被監管人員的投訴權。大多數看守所還推出了律師會見預約等保障被監管人員訴訟權利的措施。
2011年,公安部修改完善了《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對調查取證、審查判斷證據、證據的保管、使用和移交等進行了全面規範,並增加了非法證據排除的相關規定。為規範證據管理,公安部還制定了《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建立了統一管理、辦案與保管相分離的證物管理模式。
為預防和遏制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問題,2010年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要求對執法辦案場所開展規範化改造,辦案區與其他功能區實行物理隔離並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犯罪嫌疑人被帶至公安機關後必須直接進入辦案區;看守所訊問室實行物理隔離,確保訊問人不直接接觸在押人員,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77.2%的派出所完成了規範化改造,今年年底前將全部完成改造任務。
同時,全國公安機關推出一系列舉措,進一步提高公安隊伍執法規範化水平。公安部于2011年在全國推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將訊問、詢問、收集、調取證據等偵查活動列為考試內容,有效促進了民警學法用法、規範執法。目前,全國各省區市均已組織完成了基本級考試,共計173萬民警參加。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根據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提出的新要求,繼續大力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堅持既嚴格、公正、規範,又理性、平和、文明執法,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