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15日電(記者袁軍寶)記者從山東省審計廳獲悉,山東去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共審計各級領導幹部4287名,查出各類違規金額122.33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2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人。
據山東省審計廳介紹,近年來山東不斷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機構和協調機制,目前省、市、縣三級都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普遍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去年共對1029名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3183名部門領導幹部,75名國有企業領導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
山東省審計廳介紹,去年經濟責任審計取得良好效果,既有效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在幹部管理考核任用上的評價鑒定作用,又有效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同時,審計部門還提出許多建設性建議。去年山東審計提出的建議共被採納8678條,廢止不當政策、規定、制度等53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