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3月25日電(記者 傅勇濤)從24日開始,海南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重點從流通環節從嚴打擊禁用農藥運輸的違法行為,讓禁用農藥無處藏身。
2010年,海南省修訂《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把禁用農藥品種從16種增加到52種,並規定:非法生産、使用、儲存、運輸禁用農藥的,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據業內人士介紹,新規定實施以後,禁用農藥明顯減少,但個別地方仍時有禁用農藥出現。調查顯示,主要是極少數物流配送企業暗中攜帶,給農業安全生産埋下隱患。
為確保農藥監管不留盲區和死角,海南省開展農藥産品物流配送專項整治活動,檢查流物企業是否有承運農藥産品及建立農藥運輸記錄,重點檢查是否有承運禁用農藥行為及企業倉庫是否有儲存待運的禁用農藥。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確保對登記備案的物流企業100%進行檢查;確保運輸農藥産品的物流企業100%建立運輸記錄;確保對違法運輸農藥産品的物流企業100%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