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3月25日電(記者 王暉余)記者25日從海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獲悉,海南省五指山“11·29”重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結果當日公佈,19名責任人將受到處理。
2011年11月29日15時40分許,海南省五指山市境內國道224線195公里+750米處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03.2萬元。
經查,上述重大交通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駕駛人吳維鋒駕駛車牌為“瓊C32691”的中型普通客車未經海汽定安分公司批准,擅自改變運營線路,包車出境,嚴重超員,在下陡坡急彎路段時超速、佔道行駛造成的。
根據有關規定,“11·29”事故調查結果報國務院安委辦批復,海南省政府同意對“11·29”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其中,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承包客運經營權的吳羅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的駕駛人吳維鋒,鋻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責任追究;19名責任人將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海汽定安分公司現任總經理、原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客運辦主任、經營辦主任、車隊隊長和定安縣交通運輸管理總站站長、副站長等8人行政撤職,海汽定安分公司現任總經理、原任總經理等2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負責人。
海南省安監局同時要求各市縣政府、各部門和企業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採取相應措施,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各客運企業要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各市縣交通局及交管總站要認真落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職責,加大對客運企業取得行政許可後的動態監管力度;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把機動車登記和檢驗關;四是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加大投入,加強山區、鄉鎮道路安全設施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