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王思海)北京市藥監局于1月份對刊發的各種藥品廣告進行監測發現,有33種藥品品種廣告涉嫌違規,存在未經審查發佈和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行為。其中標示名稱為“結石通茶”、“神麒口服液”兩種藥品發佈違規廣告情節嚴重。
北京市藥監局有關負責人30日介紹,北京市藥監局為嚴厲打擊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行為,對北京市轄區內27個電視頻道、32份報紙類媒體及13個電臺頻道今年1月發佈的藥品廣告進行了監測。
監測結果顯示,“嚴重違規行為”的藥品廣告55條,均為平面媒體發佈。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任意誇大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部分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
其中,標示生産企業為“梧州制藥”,標示名稱及批准文號為“結石通茶(國藥準字Z45020818)”的藥品在廣告中宣稱“含多酚生物鹼,對結石有分解作用”,“集止痛化石排石防復發于一身”,“不管什麼位置的結石喝茶就可輕鬆化解”、“萬例患者驗證百用百靈”;標示名稱為“神麒口服液”的藥品在廣告中宣稱採用“原子微量破核療法”研製,含“微管阻遏素”和“特異激活因子”,可殺死清除腫瘤細胞,防止腫瘤的復發擴散轉移。
北京市藥監局介紹,以上藥品的廣告宣傳含誇大藥品適應症、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保證等內容,嚴重誤導和欺騙消費者,提醒廣大消費者切勿輕信廣告內容,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