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3月31日電(記者 付航)深圳市兩級法院31日集中宣判了17宗涉及民生、民利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業賄賂類型案件,被告人最高被判刑18年。
根據廣東省近期開展“三打兩建”(打擊欺行霸市、打擊制假售假、打擊商業賄賂,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監管體系)活動的部署,深圳市對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業賄賂等案件集中判決,對罪行嚴重、情節惡劣的犯罪分子進行嚴懲。
在量刑上,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為4人,被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的為24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為19人,免予刑事處罰的1人。
其中,方志文在深圳市福田區福田村糾集多人形成組織較為嚴密的犯罪集團,壟斷了福田村內的啤酒銷售市場,以暴力、強迫等手段向該村商鋪推銷假啤酒,並排斥其他啤酒商進入該市場。同時還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收取保護費等違法犯罪活動。方志文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其餘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至8年不等。
此外,深圳市正在建立和完善商業賄賂犯罪檔案公眾查詢系統,相關內容已大部分錄入完畢,待正式運行後向社會開放,為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