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9日電(記者張建新、王思北)記者從9日召開的天津市第87次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天津市日前編制完成《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提出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及八項主要措施內容。
《治理措施》指出,天津市將實施供熱鍋爐“煤改氣”,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燃煤供熱鍋爐改燃或並網改造。將嚴控新增煤炭總量,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及環城四區建成區不再新建、擴建燃煤供熱鍋爐房,到2015年,“十二五”期間煤炭新增量控制在1500萬噸以內。
《治理措施》稱,將實施“黃標車”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統,推廣混合動力車和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淘汰11.3萬輛“黃標車”,到2020年,全部淘汰29萬輛“黃標車”。同時,還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風能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
據天津市環保局局長嚴定仲介紹,《治理措施》對PM2.5、PM10兩項指標的改善提出了具體目標,到2015年,年均濃度分別達到51、84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年均濃度分別達到47、72微克/立方米;2020年以後力爭早日達到新標準,進入達標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