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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治網絡謠言取得階段性成果 清理信息21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3日 07時20分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局長劉正榮、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局長趙志國今天就整治網絡謠言的有關情況接受媒體採訪。兩位負責人通報了近期整治網絡謠言的舉措和成效,並對即將深入開展的相關工作進行了介紹。

    拘留6名網上造謠者

    劉正榮、趙志國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各類網絡謠言經常出現,特別是最近一段時間,有個別網民在互聯網上編造、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産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網絡謠言已成為社會公害、網絡“毒瘤”,不僅使善良的人們受騙上當,損害社會誠信,破壞公共秩序,影響正常社會生活,而且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直接危及到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危害極大。依法嚴肅整治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造謠傳謠行為,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是廣大網民的共同呼聲,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支持和擁護。

    據介紹,相關部門近期就整治網絡謠言採取了一系列行動和舉措,除了依法查處和關閉了一批造謠傳謠、疏于管理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站,公安機關還對在網上編造謠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對在網上傳播相關謠言的其他人員進行了教育訓誡。目前,清理網絡謠言的行動已經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果。3月中旬以來,據不完全統計,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會同通信、公安等部門清理的各類網絡謠言信息已達21萬多條,依法關閉的網站已達42家,網絡環境有所改善。

    重點遏制微博客造謠傳謠

    劉正榮強調指出,利用互聯網造謠傳謠是違法行為,我國有多部法律對懲治網絡謠言作出規定。我國《刑法》對以造謠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捏造並散佈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虛偽事實、編造恐怖信息等行為作出有罪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互聯網法規也對懲治網絡謠言作出了明確規定。在任何國家、任何地方,編造謠言干擾正常社會秩序都是不允許的。造謠者不僅應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

    針對一些謠言通過微博客網站傳播的問題,劉正榮表示,這一現象已引起高度重視,已將遏制謠言等違法和有害信息通過微博客傳播作為重點工作。劉正榮介紹説,有的網民不明真相或為了吸引關注,轉發相關謠言,致使謠言快速擴散。工作中還發現,有境外互聯網用戶通過我國境內的微博客網站製造和散佈謠言,網絡環境十分複雜。出現這種情況,既有網上的複雜因素,也有互聯網站不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的因素。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政府主管部門和互聯網業界付出努力,還需要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自覺抵制謠言、積極舉報謠言,共同營造網絡謠言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

    將加大力度整治網絡謠言

    兩位負責人還在採訪中通報了即將深入開展的相關工作。據介紹,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和通信管理部門將進一步查處不落實法定責任,致使謠言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法違規網站;公安機關將對罔顧法律的造謠傳謠人員,依法予以處罰;將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發動業界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將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媒體監督積極作用,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謠言,對舉報有功者予以獎勵;將在全社會開展網絡法制和道德教育,引導人們正確合理使用互聯網。有關執法部門將毫不懈怠地履行互聯網管理職責,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始終對網絡謠言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正常有序的網絡環境。

    此外,趙志國還強調,整治網絡謠言,互聯網企業承擔著重要責任。各類互聯網企業都要履行法律責任、社會責任,依法辦網、誠信辦網、文明辦網,不能為網絡謠言傳播提供平臺。無論是互聯網接入服務企業,還是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在為網民提供服務時,都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阻止互聯網上各類違法有害信息傳播,這在相關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和要求。互聯網企業要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範信息製作、發佈和傳播流程,強化內部監管機制,積極利用技術等手段,加強對網絡謠言的甄別和攔截,切實承擔起、履行好法定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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