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已于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加強有關研究,改進偵查工作模式和辦案機制,確保刑事辦案質量不斷提升。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刑事訴訟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將貫徹執行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作為全面加強和改進公安執法工作的重要契機,作為深入開展“三項重點工作”和“三項建設”,尤其是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新的著力點,進一步完善執法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得到正確有效實施。
根據通知,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對有關內容的研究,切實改進偵查工作模式和辦案機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要儘快制定學習、培訓計劃,舉辦專門的《刑事訴訟法》培訓班,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培訓納入初任、專業、晉陞等有關培訓中,列入警察院校基本公安業務課程,作為近期培訓工作的重點內容。今明兩年的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要將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作為重點考試內容,促使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承擔刑事執法任務的民警抓緊學習,準確把握精神實質和具體內容,不斷提高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同時,各級公安機關將積極會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抓緊做好刑事執法有關配套規定的立、改、廢工作。
記者同時獲悉,公安部將於近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具體講解《刑事訴訟法》修改的立法精神、主要內容以及貫徹落實的有關要求。同時,公安部正在抓緊修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配套規定,並對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以便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