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劉詩平 姚玉潔)上海、深圳、江蘇、江西等地銀行業監管部門近日出臺新舉措,促進商業銀行加強小微金融服務:或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或對銀行存貸比和資本充足率進行差異化監管,或適當放寬小微金融機構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在網點設置和産品創新方面給予鼓勵支持。
上海銀監局表示,將積極推進銀行業有效服務實體經濟轉型發展,督促銀行完成2012年“三個不低於”和“一個1000億元”量化目標: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包括票據融資和個人經營貸款)餘額在2011年末621億元基礎上,2012年末實現1000億元。
去年8月,上海銀監局率先在銀監會系統出臺了針對小微支行的差異化準入政策。目前,上海小微企業專營支行達到80家,另有9家支行在籌建中。
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説,上海銀監局已要求銀行把對小微企業的信貸産品按照企業類型、適應企業不同生命週期需要進行分類,並明確公佈産品審批標準和時限、産品特點等,切實解決銀企在産品上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鼓勵銀行切實加大社區金融服務力度,鼓勵設立獨立考核的專營科技金融服務的科技園內支行。
深圳銀監局提出,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放寬至5%的指導性標準,促進銀行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目前,深圳銀行業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低於1%。
根據深圳銀監局近日發佈的指引,還將在存貸比和資本充足率方面進行差異化監督,在網點設置和産品創新方面給予鼓勵支持,對不同類型的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佔比設置相應的激勵值和約束值進行分類激勵和約束。
江蘇銀監局要求,對小微企業授信戶數佔轄內所有企業授信戶數比例不低於70%、最近6個月月末平均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佔轄內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30%的商業銀行,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條件下,允許其一次同時籌建不多於3家同城支行。
廣西、江西銀監局表示,從放寬存貨比計算限制、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權重、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方面,適當放寬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監管容忍度”,通過監管引導資金流向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江西銀監局同時要求,轄內法人機構今年新增貸款規模要有50%以上滿足小微企業發展需要。
2011年,銀監會先後出臺了《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及其補充通知。通知提出,銀行要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在評估風險基礎上,對小微企業客戶比例和最近6個月月末平均授信餘額比例達到一定標準的銀行,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鼓勵和支持銀行探索建設符合國情的科技支行;對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差異化考核標準。
業內專家認為,監管部門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有助於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提高銀行服務小微企業能力。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銀行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小微企業是重頭戲,銀監會將繼續推進差異化監管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