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陳斌華)記者20日從海協會獲悉,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第十一條規定,經雙方聯絡確認,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定於2012年4月26日在台灣新北市舉行第三次例會。
經合會大陸方面召集人、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和首席代表、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將率大陸有關經濟部門的經合會代表赴臺出席例會。
本次例會,雙方將回顧評估框架協議執行情況,包括框架協議早期收穫計劃實施情況、經合會六個工作小組工作進展、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等經濟合作事項的協商成果,就應對經濟形勢變化、開拓國際市場交流經驗,還將就下階段工作安排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