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 呂諾、賈釗)衛生部23日公佈的《2012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提出,保證臨床護士配備,普通病房實際護床比不低於0.4:1,每名護士平均負責的患者不超過8名。
方案提出,按照責任制整體護理的要求配備護士。臨床護理崗位護士佔全院護士比例不低於95%。重症監護病房護患比為2.5-3:1,新生兒監護病房護患比為1.5-1.8:1。門(急)診、手術室等部門根據門(急)診量、治療量、手術量等綜合因素合理配置護士。根據工作量、技術難度等因素合理調整護理人力;制定護士人力緊急調配預案,遇有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時,保證護士的應急調配。
根據該方案,護士的績效考核以護理服務質量、數量、技術風險和患者滿意度為重點,將績效考核結果與護士的收入分配、職稱晉陞、學習進修、獎勵評優等挂鉤,向工作量大、技術性難度高的臨床護理崗位傾斜。醫院制定並實施護士的在職培訓計劃,逐步將護士按身份管理轉變為按崗位管理。
方案要求醫院根據核定的人員編制標準落實護士編制,提高臨床一線護士的工資待遇水平。醫院聘用的合同制護士與編制內護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減少病房護士從事非護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門服務於臨床的格局,提高護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