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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談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6日 19時57分   來源:新華社

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保護公民信息安全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談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鄒偉、史競男)近日,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嚴厲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活動集中行動。這是我國公安機關針對此類犯罪的首次大規模專案行動,並取得了顯著戰果。

    為什麼要發起這一行動?取得了哪些戰果?當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具有哪些危害和特點?如何進一步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就這些問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違法犯罪猖獗 涉案信息來自多個部門

    問:為什麼要開展這樣一場行動?當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整體形勢怎樣?

    答:近年來,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信息網絡逐漸普及的大背景下,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類違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聯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氾濫,由此滋生的電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和非法討債等犯罪花樣翻新、屢打不絕,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響強烈。

    對此,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要求依法堅決打擊,積極回應百姓關切。2011年10月,公安部組織對此類犯罪開展了深入調查。調查發現,此類犯罪活動極為猖獗,犯罪網絡覆蓋全國,涉案信息內容包括金融、電信、教育、醫療、國土、工商、公安、民航等多個部門所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

    需要著重指出的是,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是多種下游犯罪的源頭,危害十分嚴重。

    一是嚴重危害國家信息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大量應由國家機關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外泄,被非法買賣的個人信息內容包羅萬象,令人觸目驚心,對國家信息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産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二是極易引發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等各種新型犯罪。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被批量買賣和洩露,已成為電信詐騙、網絡詐騙以及滋擾型“軟暴力”等新型犯罪的根源。比如説,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屢打不絕,屢禁不止,未能有效封堵公民個人信息被洩露的源頭就是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與綁架、敲詐勒索、暴力追債等黑惡犯罪合流,嚴重威脅社會穩定。各地已偵破的黑惡犯罪案件中,有的黑惡勢力雇傭、組織社會閒散人員或刑釋解教人員開展“調查業務”,有的非法調查公司直接蛻變為黑惡犯罪組織。

    源頭竟是“內鬼” 已形成覆蓋全國信息犯罪網絡

    問:這次行動是怎樣組織開展的?取得了哪些戰果?

    答:今年2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組分赴北京、深圳等地,會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線索梳理和調查摸排工作。根據調查情況,公安部決定成立專案組,組織全國涉案地公安機關開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專案行動。3月13日,公安部在廣東深圳召開專案會議,成立公安部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案指揮部,部署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陜西等20個重點省區市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專案偵查。

    4月20日,經過4個多月連續奮戰,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公安部部署20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一舉抓獲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38個,摧毀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平臺和“資源大戶”161個,打掉從事非法討債、非法調查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調查公司”611個。

    這次行動最突出的戰果之一,就是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實現了全環節偵破。此類犯罪層次較多、關係複雜,總體上可分為源頭、數據平臺、非法調查類公司三個層次。部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服務機構中有機會接觸公民個人信息的工作人員是洩露信息的“源頭”,隱藏較深;直接從“源頭”獲取信息的“中間商”,在向各地批發、零售信息的同時,相互不斷買入新的信息,掌握著海量數據,構成兜售個人信息的數據平臺;一批非法調查、討債公司購買信息後,從事非法討債、詐騙和敲詐勒索等下游違法犯罪活動,構成第三層次。

    我們發現,此類犯罪已經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巨大信息犯罪網絡。一些數據平臺掌握著海量的公民個人信息,有的能夠提供全國的個人乘坐航班信息,有的提供全國工商檔案查詢,有的專門提供各銀行賬戶信息。非法調查公司數量眾多,全國大中城市均普遍存在,北京、廣東、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尤為嚴重。不法分子之間借助互聯網實時、快捷地交易個人信息數據,並通過網上銀行完成資金轉賬。

    出臺司法解釋是當務之急 全民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亟待強化

    問:對於依然嚴峻的犯罪形勢,打擊懲處還存在哪些困難?

    答:公安機關查處此類違法犯罪的難度很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保密難。犯罪嫌疑人通過網絡實施犯罪,彼此之間聯絡密切。一旦打草驚蛇,信息平臺瞬間消失,犯罪證據難以固定,整個工作將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專案偵破必須嚴格保密,再以全國統一行動的形式實施集中抓捕。

    二是查處難。此類犯罪涉及地域大、涉案人員多、涉及範圍廣,牽一髮而動全身,單靠某地,偵查調查難度很大,需要協調多部門、多警種、多地域合成作戰。

    三是懲處難。買賣信息、非法調查過程中,委託人與犯罪嫌疑人多通過互聯網聯絡,相互不認識,而被調查對象對此全不知情,因此沒有具體的受害人,傳統的偵查辦案方法難以收集相關證據,再加上刑法雖然規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但目前尚未出臺相關罪名的司法解釋,在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上難度較大。

    問:面對這些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如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答: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這次集中行動是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揮、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第一仗,今後將始終對此類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堅決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在強化打擊的同時,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源頭治理,堵塞監管漏洞,完善內部管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需要特別提醒廣大群眾的是,切實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不要輕信或輕易將個人信息提供無關人員。如果發現個人信息被洩露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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