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陳菲、趙超)為規範特殊工時管理,維護勞動者權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特殊工時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8日,徵求意見稿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佈,公眾可在6月8日前提出反饋意見。
據介紹,徵求意見稿的起草堅持了三個基本原則:
——維護勞動者權益和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相統一。修訂完善特殊工時制度,既要嚴格規範企業勞動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要考慮促進企業良性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綜合平衡兩者的利益關係,維護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標準工時制度為主體、特殊工時為補充。特殊工時制度只是針對特殊情況適用,不應該成為多數企業和勞動者廣為適用的制度。
——嚴格限制與適度放寬相結合。特殊工時制度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中,不定時工作制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休息休假權利和身心健康影響較大。因此,要嚴格把握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以防因其濫用嚴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其計算週期內的累計工作時間應當與標準工作時間相當,超出的部分算作延長工作時間,計發加班費。隨著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一些新興行業企業具備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特點,因此要區別情況適度放寬,將其納入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範圍以及工資保護,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範圍包括:對企業經營管理負有決策、指揮等領導職責的高級管理崗位;勞動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時間且無考勤要求的技術、研發、創作等崗位;需要機動作業、由勞動者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的外勤、推銷、長途運輸等崗位。
為了防止濫用不定時工作制,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勞動者的工資作了保護性限制,即年工資報酬不得低於企業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範圍及其綜合計算週期,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審批管理,相關法律責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