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賈釗 呂諾)衛生部8日發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要求醫療機構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對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情況及時採取有效干預措施。
管理辦法指出,醫療機構應當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工作,分析本機構及臨床各專業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評估抗菌藥物使用適宜性,並建立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內部公示和報告制度。
依照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應當對排名後位或者發現嚴重問題的醫師進行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對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進行匯總,並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管理辦法還要求醫療機構制定並嚴格控制門診患者靜脈輸注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抗菌藥物合理應用。
管理辦法共6章59條,提出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遴選、採購、臨床使用、監測和預警、干預與退出全流程工作機制和細菌耐藥預警機制,同時明確了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據了解,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導致的細菌耐藥,已經成為全球性的公共衛生問題,衛生部自2011年4月開始實施為期3年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
管理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