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近日印發的《中國共産黨上海市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工作暫行辦法》指出:市黨代會代表在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向大會提出提案。即將召開的上海市第十次黨代會將首次開展市黨代表提案工作。
早在去年,上海區縣、鄉鎮黨代表大會上,就已開展代表提案工作的嘗試。這次上海市委印發的《暫行辦法》規定,代表應在調查研究、認真醞釀的基礎上提出提案,黨代表大會期間,將由大會主席團全體會議對代表提案進行審議,並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向大會報告提案審議情況。《暫行辦法》明確,大會立案的提案,應在大會閉幕1個月內交辦,在辦理過程中,承辦單位可以邀請提案人參與視察、調研、座談等,溝通情況,聽取意見。提案一般自交辦之日起6個月內答覆代表,答覆和辦理情況還將通過上海基層黨建網“黨代表設限平臺”等渠道及時向全體代表公佈,並向下一次黨代表大會書面報告。(記者 包蹇、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