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行政審批事項“瘦身”為319項,成為全國最少的省份,比此前全國最少的省份少11項,這是在日前舉行的湖北省直機關“抓作風、抓環境、抓落實、促跨越”活動推進會上傳出的消息。
該省有關負責人在會上稱:行政審批事項最少,不等於經濟發展環境最優。今後要繼續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通過抓作風、抓環境、抓落實,打造更優的發展環境。
近些年,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湖北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去年底,省直37個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將482個行政審批事項減至373項,減幅23%;審批時限平均提速50%以上;許多審批事項實現“零收費”。除國家和省裏明文規定不得下放的以外,湖北省發改委將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審批權限下放給省會武漢市;將投資總額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權限下放給武漢市、襄陽市和宜昌市。湖北省農業廳依法將原有33個審批事項減少到16項等。
今年初以來,湖北推行“三抓一促”活動,比照全國審批事項最少的省份,一些“有權”部門又清理一批省級行政審批事項,使湖北成為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的省份。在省直部門帶動下,襄陽等地市也加快行政審批改革步伐,襄陽以珠三角、長三角等地20個城市為標桿,參照去年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的昆明市,通過取消、擱置、下放、調整等方式,將原有475項行政審批事項減至25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