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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臺規定對中小學教師探索試行"無校籍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15日 14時5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5月15日電(記者王聖志)安徽省最近出臺規定,對中小學教師探索試行“無校籍管理”,促進教育資源優化、均衡配置,並逐步取消校長的行政級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最近出臺關於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其中要求,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堅持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在有條件的地方,按照隸屬關係,對新進教師以市、縣為單位,積極探索試行“無校籍管理”,由相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內統籌管理,由學校根據需要按期聘用,動態調整,合理流動,促進教師資源優化、均衡配置。

    安徽省將完善教師交流輪崗制度,組織實行城區學校間、農村學區學校間的教師定期交流,推行城鄉間教師支教、挂職等多種形式交流,實施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加強薄弱學校師資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城鎮學校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制度。城鎮學校新進教師原則上先到農村學校任教2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評選特級教師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城鎮的示範高中和特色學校要與農村學校建立長期穩定的校際對口支援關係。

    安徽省還規定,實行中小學校長負責制和任期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每屆任期為3年-5年,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原則上應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長職級制,取消校長的行政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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