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5月15日電(記者吳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14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暨保障飲用水安全環境保護研討會上強調,人大要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立法工作。保障飲用水安全監督工作是全國人大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要認真調研,做好準備工作。
陳至立説,全國人大代表對環境資源保護立法工作的議案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關注的問題更多、更廣泛。本屆全國人大環資委努力提高辦理代表議案和代表建議的質量,積極做好法律後評估工作,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循環經濟促進法、海島保護法,修改了可再生能源法、清潔生産促進法;認真組織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實施情況進行的執法檢查以及聽取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工作進展情況,增強監督工作實效;深入開展調研工作,立法監督工作卓有成效,促進了重大環境資源問題的解決。
陳至立指出,保障飲用水安全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也是各級人大常委會發揮監督責任的重要方面。近年中央和地方加大工作力度,在保障飲用水安全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飲用水安全形勢仍十分嚴峻,水量供給不足,水源水質污染,突發污染事件頻發,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尤為突出。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安排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和詢問工作。她要求人大要認真組織調研,總結經驗教訓,客觀分析情況,針對飲用水水質下降趨勢,要對照法律規定,找準關鍵問題,加強執法,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並跟蹤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