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溫州5月25日電(記者張和平)記者25日從溫州市海事部門及交通運輸局獲悉,溫州郵輪撞橋事故原因初步查明,船主擅自增建倣煙囪不報告。溫州大橋遭受大型郵輪頂部碰撞後的質量檢測報告已出:郵輪刮擦大橋事件對橋梁主體結構造成一定的損傷,但對大橋承載能力基本沒有影響。
據海事部門初步調查,溫州明珠遊艇公司在建造“明珠七號郵輪”中,擅自向設計單位要求在郵輪頂棚甲板上增加設計3米高的裝飾性附加物(倣煙囪),由此涉及到船舶高度的改變並未經審批,即由威華船業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圖紙施工。由於郵輪的實際高度改變,船舶操作者未掌握船舶實際高度。
據溫州海事部門介紹,郵輪正式拖帶前,拖帶實施方案由溫州港引航中心召集專家通過評審,確認該輪符合過橋要求。但實際上遊艇公司擅自增加3米高倣煙囪的數據沒有進入溫州港引航中心的數據庫,也沒有向海事部門報告。據了解,“明珠七號郵輪”是無動力的郵輪,不需要建造排放廢氣的煙囪。但船主溫州明珠遊艇公司為了美觀,擅自增加了倣煙囪。
溫州明珠遊艇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明珠七號郵輪”高度約30米。在當日拖引過程中,由於時間緊,工作上馬虎,沒有及時發現郵輪高度已經超出了溫州大橋的橋身,導致事故發生。
記者從溫州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事故發生後,有關省部級權威檢測機構對大橋損壞程度進行了檢測及專家論證。25日20時,浙江省交通設計研究院檢測中心出具了“溫州大橋5·23船撞事件應急檢查報告”。溫州市交通運輸局立即會同有關單位召開專家評審會,評審會邀請了交通運輸部、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溫州市相關交通部門的專家10余名。
當日23時,專家評審會根據檢測報告及專家組討論的意見,初步判斷“5·23”郵輪刮擦大橋事件對橋梁主體結構造成一定的損傷,但對大橋承載能力基本沒有影響,建議下一步檢測單位深化對船撞過程的動態模擬分析,對橋梁進行動載試驗。同時,對大橋損傷部分進行修復。據此,目前對溫州大橋可繼續按照限速警示標識通行。
有關部門對事故將作進一步調查,調查處理情況將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