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6月2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銀監局了解到,今後一個時期,內蒙古將加大對以貸轉存等銀行不規範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以規範地方金融市場秩序,推動地方銀行業健康發展。
內蒙古銀監局局長薛紀寧説,近年來內蒙古絕大多數銀行業機構能夠規範經營、文明服務,但是少數銀行業機構存在存貸挂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不規範經營行為,需要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薛紀寧説,今後內蒙古銀監系統將不定期開展單獨或聯合媒體的明察暗訪,對於新發生的銀行不規範經營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並且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中,對於整改不徹底或新發生不規範經營行為的銀行業機構,將採取嚴厲監管措施:一是與監管評級挂鉤,在監管評級時一律調低監管評級;二是與市場準入挂鉤,暫停其新的機構準入、業務準入,甚至叫停相關金融業務;三是與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挂鉤,嚴肅追究高管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取消其任職資格。
為了從根本上杜絕各種不規範經營現象,內蒙古銀監局還規定轄區內的銀行業機構必須公示所有收費項目,嚴格執行收費標準。除此之外,各銀行業機構還要進一步完善績效考評機制,全面清理各類業務流程和內部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商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教育,以全面矯正不合理的經營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