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發佈了《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對除特種葡萄酒生産企業(項目)外的新建企業(項目)和酒莊,在佈局與規模、原料保障、工藝與裝備、質量安全、節能降耗與環境保護、安全生産及勞動者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規範。該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根據新規,葡萄酒企業(項目)的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生産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種葡萄酒生産企業(項目)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其生産能力的70%;酒莊酒生産企業自有的釀酒葡萄原料保障能力應不低於其生産能力的70%。(記者 郭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