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1日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于6月10日起向符合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澳門人士發函,徵求他們是否願意成為選舉會議成員。這標誌著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活動開始啟動。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者除外。
隨函還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等3個法律文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公告指出,願意成為選舉會議成員並願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履行職責的人員,請於7月10日至25日期間,親自或指派專人持委託書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澳門文化中心劇院大樓1樓設立的選舉工作辦公室遞交填寫好的登記表及照片。2012年7月25日下午5時30分為登記表受理截止時間。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介紹,符合澳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人士有380多人,比上屆增加50多人。
根據選舉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選舉會議成員名單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選舉會議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應選名額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