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 記者21日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獲悉,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要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責任,推動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企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依法從事生産、經營活動,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
這份指導意見指出,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品種數量佔國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80%以上。要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嚴把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準入關,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環節的流向和數量監管工作,建立日常監督檢查機制,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的監督指導。
意見強調,要嚴格源頭準入,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嚴格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頒證管理,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頒證企業的監管工作。
意見指出,要全面落實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責任體系,健全完善各項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産設備、倉儲設施、産品包裝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或有關規定。同時,要嚴格遵守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許可和備案制度,強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銷售管理,做到銷售流向清晰、檔案記錄完整。
意見要求,強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流向監管,嚴格追究責任。要加強生産、經營環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流向監管,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信息化管理,建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案件倒查機制。此外,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積極參與部門聯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