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 周英峰、呂諾)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鷹27日表示,“十二五”時期將建立和完善符合基本公共服務特徵的城鎮供水水價形成和調整機制,加強成本監審,積極推行水價調整成本公開制度,對水價不到位問題,地方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補貼,確保供水行業可持續發展。
受國務院委託,杜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況。他説,“十二五”期間,中央將優先保障《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和《城市飲用水規劃》及其4個專項規劃的投資需求,並繼續通過既有資金渠道支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城鎮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等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水源地保護、城鎮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水質監測等投入。
杜鷹介紹,“十二五”期間,將優先升級改造設施落後的供水廠,解決設市城市和縣城水廠出水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問題;更新改造9.23萬公里使用年限超過50年和管材劣質的供水管網,解決管網漏損和二次污染問題。擴大公共供水服務,新增公共供水規模5545萬立方米/日,新建18.5萬公里供水管網,增強以城帶鄉統籌區域供水能力,公共供水普及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解決自建供水設施和未享受集中供水服務的供水安全問題,同時滿足新增城鎮人口用水需求。
杜鷹説,“十二五”時期將強化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認真實施《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將全面解決我國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使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