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29日電(記者 劉歡)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29日公佈特區新一屆行政會議成員名單,委任15位問責制主要官員及14位非官守成員。他們的任期從2012年7月1日開始。
14位非官守成員是林煥光、鄭耀棠、史美倫、胡紅玉、李國章、廖長城、周松崗、張學明、羅范椒芬、張震遠、張志剛、林奮強、陳智思、李慧瓊。林煥光為非官守成員召集人。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由於立法會尚未完成對政府總部架構重組方案的全部審議程序,為使特區新一屆政府7月1日起正常運作,候任行政長官依照特區政府現行架構提名主要官員人選並報請中央政府任命。政府總部架構重組方案在立法會完成有關程序後,政府將按照新架構報請中央調整和補充任命其他主要官員。此外,9月立法會選舉後,行政長官也會考慮適量增加立法會議員在行政會議的議席數目。
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會議的成員由行政長官從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行政會議由行政長官主持,其成員的任期應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