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日前就《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及其配套規則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修改後的《試點辦法》,將允許基金公司開展專項資産管理業務,投資非上市的股權、債權、收益權等資産,從而把社會資本集中起來,投資于實體經濟的不同領域和不同企業,投資于實物資産,成為對接企業融資和民間資本投資的投融資平臺。
新辦法進一步放鬆管制,不再限制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人數,為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資産管理業務創造相對寬鬆和公平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