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7月7日電(記者 傅勇濤)6日,海南省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南省公益林保護建設規劃(2010-2020)》,確定1345.78萬畝生態公益林規劃面積,明確“一區、一帶、五河、一地”的空間佈局,加大生態補償投入,推進生態補償長效機制的建立,強化生態保護。
據海南省林業局局長關進平介紹,根據各生態區位在海南的地理分佈,海南省通過“一區、一帶、五河、一地”的公益林分佈來構建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其中,一區是海南中部山區熱帶天然林區;一帶是沿海基幹林帶和紅樹林;五河為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陵水河和寧遠河五大江河的源頭和兩岸;一地是全省水庫水源地。
目前,海南已將1345.78萬畝生態公益林全部納入中央、省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範圍,實現生態公益林補償全覆蓋。生態公益林建設總投資48.8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26.74億元,省財政投入22.11億元。中央和省財政平均每年投入4.44億元。
此外,為進一步加大生態補償投入,推進生態補償長效機制的建立,海南省先後印發《海南省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實施方案》《海南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和《海南省生態轉移支付暫行辦法》。在補償對象上,根據“誰保護,誰收益”的原則,以土地權屬作為確定生態補償受償對象載體;在補償方式和標準方面,採用直接權益補償方式,將補償資金直接補償到村集體;在補償資金來源方面,根據“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確定現階段省財政是生態補償主要資金來源,逐步建立完善森林生態補償金制度。 關進平説,經過多年努力,海南省生態補償機制初見成效,全省特別是中部山區生態系統得到較好保護和恢復,群眾利益得到一定補償,讓生態補償真正成為生態效益、社會效益“雙贏”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