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13日電(新華社記者王海鷹、胡浩)日前,衛生部出臺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提出要給非公立醫療機構留出足夠的發展空間,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以及境外投資者舉辦醫療機構。
我國現有民營醫院8800家,從數量上看增加很快,但規模普遍偏小,民營醫院的床位數和診療人數僅佔全國總量的約10%。此次衛生部提出,到2015年,要使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左右,也就是比原來翻一番。國家發展民營醫院的決心顯而易見。
但是,鼓勵社會力量辦醫,一紙通知顯然不夠,需要更有力度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國的非公立醫院面臨發展環境的“非國民待遇”:區域衛生規劃中沒有為非公立醫院預留空間,各地公立醫院還在不斷擴張上規模;衛生行政部門對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不一視同仁,對非公立醫院的審批更加嚴格;非公立醫院貸款難度大,融資存在諸多政策制約;免稅期只有三年,加劇民營醫院只在乎短期收益的傾向,不注重做大做強;民營醫院醫務人員在職稱評定、課題申報等方面無法與公立醫院同日而語等等。
在社會的認識層面上,非公立醫院的地位和作用也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民營醫院多與“虛假廣告”“坑蒙拐騙”等聯絡在一起,“舅舅不疼姥姥不愛”,被很多人輕視。2010年11月底,國務院出臺《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一年半過去,還有不少省份沒有出臺實施細則。
大力發展非公立醫院,是我國保障居民健康的必然選擇。隨著人口老齡化以及生活方式和生活環境的改變,我國慢性病已呈井噴之勢,每年新增慢性病人1700萬人,如此沉重的疾病負擔,公立醫院獨力難支,需要社會力量共同參與。
大力發展非公立醫院,也是形成分工明確、相互補充的醫療格局的需要。根據公立醫院改革的目標,公立醫院應重點“保基本”,也就是保障常見病、多發病以及教學科研等。高端的醫療服務應由社會資本去承擔。非公立醫院發展不起來,公立醫院改革就很難到位,只會一家獨大,統包統攬,由此産生更多問題。
在發達國家,非公立醫院都佔據重要地位,發揮重要作用。法國私立醫院的服務能力佔到30%,德國私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院的病床數佔到46%,美國則佔到66%。
國家大力發展非公立醫院的決心已經很明確,接下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應當完善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相關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特別是在土地、稅收、醫保、人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給予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