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 周英峰)記者20日從監察部獲悉,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期聯合出臺《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為加強監察機關與稅務機關在查處稅收違法違紀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專門建立了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
據介紹,隨著形勢的發展,稅收工作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規範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工作的規章,進一步嚴肅稅收紀律,及時有效地查處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緊貼稅收工作實際,規定了15類37種稅收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
三部門要求,各級監察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機關要確保《處分規定》的貫徹執行,共同做好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要認真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關部門建章立制,改進管理,從根本上防範和減少稅收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據了解,《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將於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