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 陳菲、劉奕湛、羅爭光)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開始施行。這部“最年輕”的有傚法律,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又增添了有分量的一筆。
業已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國家從整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依法治國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
近萬部法律法規構築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大廈”
2011年3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從無法可依到法律部門齊全,從經歷挫折、倒退到加快立法步伐……新中國成立幾十年來,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一步一步得以構建。
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宏偉目標,為我國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
進入新世紀,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立法工作貫徹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在一系列法律的制定中充分彰顯。
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物權法、食品安全法、社會保險法……十年裏,一件件支架性的重要法律陸續出臺,共同支撐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大廈。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國除通過了現行憲法外,還制定了現行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規714件,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8921件。涵蓋社會關係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
“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對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依法執政、立法機關民主立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建設公平正義司法體制、全體公民學法守法用法取得明顯進步的充分肯定,是舉國上下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治文化、堅持和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取得的階段性成果。”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李林説。
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
今年6月,在上海工作的小郭,以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為由提起仲裁,要求自己此前就職的某實業公司支付賠償金。他的訴求得到了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最終在之後的官司中勝訴。
法律確立規則,法律規範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把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
2007年,物權法表決通過,明確對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實行“平等保護”;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從各個環節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2010年,再次修改選舉法,明確規定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2011年,表決通過行政強制法,進一步避免和防止了行政強制權力濫用……
今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大修”,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法律總則,有力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各項法律相適應,國務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大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也為促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和完善,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針對性和指導性越來越強,如出臺物權法、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代替《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醉駕列入刑法等等,對規範政府公權力、保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發展進步起到了實實在在的作用。”上海市政協常委、上海市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殷嘯虎説。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任重而道遠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
5月的一個上午,江蘇淮安市民健身廣場熱鬧非凡。46個市直執法部門正在開展“行政執法服務月”活動,向廣大市民群眾宣傳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淮安市政府法制辦主任秦浩説:“通過宣傳,可以引導公眾知法、守法、用法,深化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良性溝通,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執行。”
2011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強調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契機,著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著力提高公職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胡錦濤總書記在剛剛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上強調,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法治建設仍然任重道遠。講話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了新的任務,明確了努力的方向。”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説。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歷史賦予的使命光榮艱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立法工作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必將以新的成績,為實現“十二五”規劃藍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證,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