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 王敏、何宗渝)國務院國資委25日公佈2011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按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經嚴格審核,在2011年納入國資委考核範圍的118戶中央企業中,A級企業46家,佔全部中央企業的38.98%;B級企業55家,佔46.61%;C級企業13家,佔11.02%;D級企業4家,佔3.39%。
據了解,46家A級企業主要分佈在軍工(9家)、商貿(7家)、電力(6家)、交通運輸和建築(各4家)、石油石化(3家),汽車、煤炭、建材和機車製造(各2家),房地産、通信、有色金屬、投資和旅遊(各1家)等行業。
據介紹,2011年,中央企業積極應對國內外嚴峻複雜的經濟形勢,努力克服經濟下行壓力和經濟運行中的諸多矛盾和困難,大力開拓市場,不斷強化管理,生産經營總體保持了平穩增長,絕大多數中央企業出色地完成了2011年度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全年中央企業實現經濟增加值4060億元,增長4.4%。
據了解,為進一步發揮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國資委在2011年度業績考核中,重點完善了以下業績考核配套措施:一是加大科技創新考核支持力度,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二是鼓勵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夯實發展基礎。對因解決廠辦大集體、分離“三供一業”等歷史遺留問題而對經營業績産生重大影響的,在業績考核中予以酌情考慮。三是支持企業完成國家戰略性任務,提升中央企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能力。這些措施的出臺,對中央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做優做強主業、促進企業科技進步、保證完成國家任務等都産生了積極的影響。